施工合同

时间:2024-07-23 16:33:19
实用的施工合同三篇

实用的施工合同三篇

随着法律观念的日渐普及,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签订合同可以使我们的合法权益得到法律的保障。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合同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施工合同3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施工合同 篇1

发包方:

承包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其他有关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名称: 管道穿越工程

建设地点:

第二条:工期

施工工期:根据甲方实际要求及现场情况协商另定。

第三条:工程质量标准

按照施工、验收技术规范有关规定,按施工图设计及说明书的要求执行。

第四条:承包方式

承包方只承包施工(包括管线回拖水源费由乙方承担,机械工作坑乙方负责开挖,甲方负责一切外围协调)。

第五条:工程材料及质量要求

发包方所提供管材质量必须达到国家标准。

第六条:合同造价

工程总造价:以实际管线长度计算。

第七条:施工进度要求

1、 承包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与说明书以及施工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按期完工。在工程质量上必须受质量监督部门、发包方和发包方监理单位的监督。

2、 承包方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现图纸资料与实际不符,或重要机构或关键部位所需的材料规格、数量、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或材料有缺陷,应当通知发包方,发包方应在一天内进行处理。

第八条:双方的责任

(一)发包方责任

工程单价: 元/米 (地质条件恶劣处再行协商,包括卵石及沙)

1、 发包方负责一切相关手续。

2、 如需更改管道路由,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方,并提供变更路由的有关资料,按规定办理变更工程手续的,补签变更工程合同。

3、 发包方负责办理施工所需的各项赔补手续和施工手续。负责办理有关施工许可证手续并协商各有关方面的关系。

4、 施工前,发包方与承包方应共同向市政供水、供电、电信、规划、排污等到部门了解施工地段管线的分布情况,根据提供的施工图纸的位置,认真调查现场地下管线(网)及建(构)筑物的位置和分布情况,做好位置和标高的测量工作,对影响工程施工的地下管线(网)及建(构)筑物进行专题研究并提出相应的解决办法,确保不损坏其他管线。如甲方提供管线位置不准确发生管线损坏,损失由甲方负担。

(二)承包方责任

1、 承包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以及施工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保证工程按期完工,在工程进度、工程质量上接受监督部门和发包方的监督。

2、 承包方必须按施工图纸,严格控制管道铺设位置,保障所铺设管道的数量和质量符合燃气规范要求,否则不合规范操作的返工费用由承包方负责承担。

3、 编制施工方案,做好现场施工记录,探测记录,收集隐蔽及自检资料,服从发包方在施工过程中监理人员的协调管理。

4、 承包方在施工中设置明显的安全标志,昼夜均能确保行人及过往车辆的安全,如发生人员和交通事故,承包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5、 文明施工,维持现场整洁,承包方应建立施工安全防护措施,遵守执行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和深夜施工的规定,做到安全施工、文明施工。

6、 施工中应依据甲方提供的资料进行施工,保障地下及周围管线(网)及建(构)筑物的安全。

7、 承包方须于本工程完工前完成有关本工程的管线记录。

8、 施工时由于承包方不按照发包方提供管线资料错误施工,造成管线损坏由承包方承担损失。

第九条:工程竣工验收

工程竣工验收应以施工图纸及说明、图纸会审记录、有关变更增减的书面文件为依据。

第十条:工程变更

发包方因使用需要,确需变更设计和施工方案时,应书面通知承包方,双方按规定办理变更工程手续,签订补充协议或变更合同,造成按工程增减轻的规定进行条整和结算。

第十一条:付款方式及工程结算

机械进场后钻孔开始工作2天内付10%,回扩完成后付40%,拖管完成后验收合格一周内付40%,剩余10%全线拖管完成后燃气公司验收合格付清所剩工程款。(每道单算)

第十二条:不可抗力

如不可抗力造成损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第十三条:争议解决

所有合同执行有关的争议将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争议,则将该争议交至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四条:其他事项和补充条款

有关工程的施工图纸与说明书、预算和会审记录,以及图表、资料,双方进行的有关会议,洽谈记录,双方协商同意并经双方当事人签证的有关修改设计的变更文件等,都是据以施工和交工的技术资料,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双方都应签署及存档。

第十五条:甲方派随工一名,负责工程量认证。

第十六条: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发包方授权代表:(签章)

承包方授权代表:(签章)

本合同于20xx年 月 日签订

施工合同 篇2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鉴于家居装修实际情况的需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建设部《建筑装饰装修管理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甲乙双方协商,现达成以下合同条款,双方自觉遵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承包范围:

4、承包方式:

5、工期:天,本工程自年 月 日开工,于年 月 日竣工。遇不可抗因素影响,工期须延。

6、工程质量:

7、合同价款(人民币大写):

二、材料确认

1、本合同工程所有材料由乙方按预算单要求统一配送,除合同规定属甲方自购材料外,甲方不能擅自采购,否则视为违约。

2、凡属于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因质量问题(部分材料要经安装和使用后才能检验出质量合格与否)导致某项目部分或全部发生连带问题等,均由甲方承担后果责任。如需维修或重新装修时,由甲方承担一切费用,工期须延。

3、凡甲方负责供应材料、设施、用具等。甲方须要按合同约定及时采购并送交施工现场,搬运、装卸费用等由甲方承担,如未能按约定影响工期的工程须延。

4、如属乙方提供的材料不合格所产生质量问题时则由乙方负责承担连带责任并更换材料或赔偿损失。

三、水电供应

本工程施工前,甲方须给乙方提供房屋原始水电结构详图, ……此处隐藏683个字……均可单项完工, 单项验收,具体验收时间由乙方提前2日通知甲方。单项完工, 单项验收的项目有:

1、门及门套、窗套(不含油漆)

2、吊顶(不含乳胶漆、油漆)

3、家具内、外饰面板

4、水电改造(验收数量及材料)

5、木地板、地脚、天花角线(不含油漆)

6、大理石(花岗岩)台面及门坎

7、防盗网、铝合金窗、门凡验收合格,双方应在验收单上签字确认,以便乙方进行下一项目的施工等。

甲方: 乙方:

施工合同 篇3

施工合同是发包人和承包人为完成商定的建筑安装工程,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合同。下面是小编为您整理的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希望对您有所帮助。篇一: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发包方:_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

3.工程计划批准单位及文号______________;

4.工程范围和内容:全部工程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各单项工程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

第二条 工程期限

1.本工程合同总工期为___天(日历天从开工之日算起)。

2.本工程开工日期___年__月__日,竣工日期___年__月__日。

3.如遇下列情况,经发包方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签证后,工期作相应顺延,并用书面形式确定顺延期限。

(1)发包方在合同规定开工日期前__天,不能交承包方施工场地、进场道路、施工用水,或电源未按规定接通,影响承包方进场施工者。

(2)明确由发包方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等未能按双方认定的时间进场,或进场的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等向承包方交验时发现有缺陷,需要修配、改、代、换而耽误施工进度者。

(3)不属包干系数范围内的重大设计变更;提供的工程地质资料不准,使基础超深;施工方法与设计规定不符而增加工程量影响进度者。

(4)在施工中因停水、停电连续影响8小时以上者。

(5)发包方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无故拖延办理签证手续而影响下一工序施工者。

(6)未按合同规定拨付预付款、工程进度款、代购材料价差款而影响施工进度者。

(7)因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如台风、水灾、自然原因发生的火灾、地震等)而影响工程进度者。

第三条 工程合同总价

1.本工程合同总价为人民币______元。

2.如遇下列情况,合同总价作相应调整:

(1)合同总价内经双方确认的暂估价变化;

(2)在合同工期内政策性调整所发生的'材料差价、工资、费率及其它费用的变化;

(3)重大设计发生变更;

(4)基础超过设计深度;

(5)在施工中新增加了工程项目;

(6)其它。

第四条 材料、设备供应

1.本工程所需的全部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等物资的供应方法,经双方协商按附件第__办理。

2.材料、设备供应范围的划分和检验:

(1)进口特殊材料、有色金属统配、部管物资和二、三类电机产品,由发包方组织供应到现场或指定地点。如在规定交货地点之外交货,其发生的超运距运费和其他费用由发包方负责。

(2)成套设备和专用设备,由发包方负责招标、定货、供应和商品检验后交付承包方。对提前到货的设备应由发包方设库保存,安装时交付承包方妥善保管,不得挪用,丢失或损坏。

(3)本工程所需材料、设备除在“发包方供应的材料、设备明细表”明确由发包方供应外,其余材料均由承包方组织供应。

(4)所有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均应附有合格证,都要检查验收,签交物资验收合格单方可进场,已进场的物资未经发包方许可签署出场证书,不得运出场外。

(5)已进场的物资,若发现有不合格者,供料一方必须迅速将其运出场外。

(6)具有合格证书的建筑材料、设备,任何一方如有异议要求检验时,可以重新检验,检验后如属合格产品,其检验费用由要求检验的一方承担;如属不合格产品,检验费用由供料一方负担。

(7)没有合格证书,且未经试验鉴定或经过试验鉴定为不合格的建筑材料、设备、构配件等,双方均不得用于本工程。若属材料人员失职或其它原因造成不良后果,由责任一方负责。

(8)任何一方强迫对方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设备和构配件于本工程的,都要签证记录在案,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强迫一方负责。

3.材料价差及实物价格的结算。

(1)发包方提交的主要材料指标,由承包方采购供货的,应根据指标的性质、发生的政策性调价等,以建筑安装材料预算价格为依据,逐项计算出原价价差或预算价差,均由发包方负责补差。此价差未包括在本合同承包造价之内的,不得列入工程直接费。

(2)发包方提供的主要材料实物,按发包方提供实物时建筑安装材料价格结算价款。

(3)除发包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外,发包方指定厂家、品种让承包方购买和供应其所指定的材料、设备的,其价款按实结算。

(4)发包方委托承包方代购的材料、设备,按双方商定的价格,由承包方收取代购款包干使用,发包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一天内一次付清。

(5)发包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的指标或实物,必须是本合同工程用的材料和设备,规格品种与实际需要不相符。

第五条

为体现合同双方的自愿原则,本合同文本中相关条款中有空白行,供双方自行约定或补充约定。合同签订生效后,未被修改的文本印刷文字视为双方同意内容。本示范文本中涉及到的选择、填写内容,双方不作约定时,应在空格部位打×,以示删除。

第六条

本合同所称特许经营是指通过签订合同,特许人将有权授予他人使用的商标、商号、经营模式等经营资源,授予被特许人使用;被特许人按照合同约定在统一经营体系下从事经营活动,并向特许人支付特许经营费的行为。

第七条

特许经营涉及的专业性较强、法律规范较多,为更好地维护双方当事人的权益,双方签订本合同时应当慎重,力求具体、全面、严密。

第八条

在正式签订本合同时,双方确认已提前20日以书面形式向对方提供了真实、准确的有关特许经营的基本信息资料及有关经营能力的资料。

合同编号:____

甲方(特许人): 住所: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注册号: 经营范围:

乙方(被特许人): 住所: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注册号: 经营范围: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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